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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元价格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吉林机器局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极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中央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中央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

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

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局为分厂。下令划一银元,但未贯彻。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黄金价值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在此期间,天津造币总厂制有币面标为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试样币一套,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共五等币值。湖广总督张之洞此时极力主张银元重一两,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1904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重库平一两,背面为双龙戏珠图,此币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

由于“两元之争”一直没有结果,天津造币总厂于光绪三十二年试制了一套户部丙午中字大清银币,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共四等;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又试制了一套丁未大清银币,面值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共四等。户部所制的这几套银元,制作都极精美,有标准币之称,但都未正式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