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交易前请仔细核实商家真实资质,勿信夸张宣传和承诺。如发现非法商家,欢迎广大网民举报,举报电话:4000-999-800。

2、该信息由列表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列表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列表网免责条款。

3、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描述

在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在别的地方设立办公点时就需要开设一家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来方便业务往来与管理。

对于要在桐乡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来说,需要提供哪些登记资料呢?在此我们列出了企业在桐乡市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有关企业能有所帮助。

桐乡分公司成立需要提供的登记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这个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必须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亦须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本人签字),在委托书上,应该标明具体的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提供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提供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以下情况要注意: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桐乡公司注册网友情提醒: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这点是需要在桐乡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必须要明确的。如果你有在桐乡市设立分公司的请求,欢迎致电桐乡百都会计公司,了解更多详情。我们全程提供代理代办服务。